原标题:别拿走程序当借口(微调查) 本报记者张志锋 杨文明 “还需要走程序。” 去有关部门办事,这样的回答屡见不鲜。当然,必要的走程序,是为了规范办事流程、明确权责关系。然而,不少情况下走程序却成了借口和托词,或拖延推诿,或不了了之,让群众增添不少烦恼。 西北某省的薛先生经营一家矿业贸易公司。几年前一种矿产品卖得正红火时,他和几个朋友合伙贷款,在西部某县投资开矿。投产以前,要经过省环保、水利、林业等10多个部门的审批、备案。程序一家家走,材料一家家送,累得够呛。各部门分别有长短不一的办结时限。即便材料齐全,一些部门也会在规定期限内“等等再看”,拖到最后几天才通知办完了。如果材料不齐或者不合要求,就直接“搁在那儿了”。 不仅如此,各部门的规定之间还有“打架”的时候。水利部门改革办事流程,把审批改为备案。薛先生暗自高兴,以为这样可以简化一道手续。结果环保部门不认备案,只认审批。薛先生只好返回水利部门,请人家“再审批”一下。水利部门答复:已改为备案,程序上不能审批。这下又卡壳了。 “我们是在行情大好的时候准备大干一场,可市场一天一个样,眼看着价格开始走低,就盼着赶紧立项、早点开工。”薛先生说,不料程序还没走完,手续还未落实,上头开始整顿小矿山,这家尚未“出生”的小矿可能面临流产。后来反复说明情况,又考虑到西部实际,上头同意按“老人老政策”来办。前后折腾近两年,终于拿到批文,可以开工了。这时,这种矿产品的价格已从“天花板”跌到了“地板”。“过去是卡车排队等着装货,现在大堆的货没人要。公司勉强维持,有的股东已打算退股。”薛先生感叹,“我们不怕市场竞争,就怕这些非市场的麻烦事。” 薛先生的经历并非个案。在西南某省经商的齐先生提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时,也是一通抱怨:“办个工商营业执照,得先领号,说是为了节省不必要的等待时间。可领完号接到通知去现场,就只是拿回来一堆表。我就不明白,为啥不能直接发表?这领号到底是便利办事还是人为设卡?这样的程序纯粹难为人。” 齐先生受“走程序”之累已不是第一次。之前他曾租用一块土地准备建设大型车专用停车场,后来因为政府禁止大型车进入省城二环,停车场就不了了之,而要想用作其他用途,又少不了走程序。甲单位说:办手续可以,你得证明有这块地的处置权;齐先生跑去乙单位办理处置权审批,而乙单位表示:审批没问题,但你得证明用途合规——而这,又恰恰是甲单位才能出具的证明。齐先生将情况分别向双方单位做了说明,等来一句“我们再研究研究。”从此这事便被搁置了下来。 “政府调整相关城市管理规定后,应该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可我们公司既没有等来政府的主动服务,想按照新规调整经营范围时又碰上要走程序,让人无奈。”齐先生说。 一位曾参与审批的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向前来办事的人员表示“得走程序”时,往往意味着较为漫长的等待。“有的确实是政策不够清楚,但也不排除少数工作人员作风拖沓甚至想借此吃拿卡要的情况。” 在岗就须尽责。事情无论难易,只要是本部门该处理的事情,就应责无旁贷,积极解决。走程序本为规范,不应成为懒政怠政的“护身符”或者“挡箭牌”。一事当前,直面群众、解决问题,才是正确的办事态度,才是真正为民服务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