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经视公布的协议中,有陈某雄的签字。 原标题:湖南一民警入股煤矿8年分红200多万 官方介入调查 上游新闻 曲鸿瑞 2月22日上午,湖南衡阳市公安局宣传科相关负责人向上游新闻记者回应,该局正在对耒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陈某入股煤矿分红问题展开调查。同时负责人表示,一旦查明情况将依法依规处理。 此前,衡阳市耒阳“兴旺兴新”煤矿老板谷任根实名举报称,耒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副大队长陈某,在12年前就号称入股65万元到他的煤矿,但实际上只给了35万元。 如今,煤矿行业不景气,但陈某仍要求按65万元的股份,向谷任根索要360万元的分红。 民警被举报入股煤矿分红200多万 “兴旺兴新”煤矿老板谷任根举报称,2006年1月16日陈某与自己签订了煤矿入股协议。从谷任根出具的入股协议上,上游新闻记者看到,入股协议上显示乙方以65万元入股煤矿,煤矿公司每年向乙方支付48万元的股金红利。 不过在这份入股协议上,记者却没有看到陈某的名字,入股的乙方却是陈某雄。 “他是为了掩饰他公务员的身份,就用他弟弟陈某雄的名义做幌子。”谷任根说,股东的分红都是按照陈某的要求,打到指定账户。 “汇款有的汇到陈某的账户,有的汇到他妻子账户里。”从2004年到2012年,谷任根一共向陈某支付了分红200多万。 2012年后,煤矿生意开始走下坡路,公司濒临停产。但陈某按照入股协议要求结算,要谷任根还要再支付360万元。 “我没有钱支付,他就逼迫我签名打欠条。”谷任根称,一张330万的欠条是打给陈某的妻子,另一张30万的欠条打给了他的弟弟陈某雄。 湖南经视公布的协议中,向该账号付款20万。 当事民警否认入股分红 据湖南经视此前报道,被举报的耒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陈某否认了参股经商。 陈某表示,他跟谷任根没有任何经济来往,而所有的举报内容,都是因为他弟弟陈某雄跟谷任根发生的债务问题。同时,自己没有收过谷任根一分钱。 对于汇款单显示为其本人的账户,陈某解释称,该账户一直是自己妻子的哥哥在使用。 谷任根为什么会实名举报自己?陈某也无法回答。 陈某称,谷任根的举报都是虚假,因为自己的弟弟陈某雄也没有入股。 不过,据当年甲方签字的另外一名原股东雷彼德表示,陈某雄在签这份股东协议时,陈某也在现场。 不过,煤矿老板谷任根的妻子资女士向上游新闻介绍,2015年8月26日,民警陈某的妻子以330万元欠条向耒阳市人民法院起诉,“去年11月和12月开过两次庭。” 衡阳市公安局称正在调查 资女士表示,根据政府整治小煤矿的安排,去年7月16日,其经营的3万吨煤矿被关闭。 “我们去年10月28日和春节前,两次到衡阳市公安局举报陈某,但都没得到具体答复。”资女士称。 2月22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从衡阳市公安局宣传科相关负责人了解到,目前陈某涉嫌经商一事正由衡阳市公安局调查处理,一定查明情况并依法依规处理,调查结束后将予以公布。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违者将没收、追缴或者责令赔退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或者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