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传媒大学“塌方违纪”看点在哪里? 马想斌 近日,教育部严肃查处了中国传媒大学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月24日,教育部党组研究决定,对中国传媒大学党委书记陈文申、校长苏志武等8 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按照程序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11月24日中纪委网站) 十八大以来反腐没有绕过高校领域,根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今年5月的一项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因涉贪涉腐“落马”的高校领导干部至少有25名,其中厅局级干部10余名,也不乏浙大等211院校领导。但像中国传媒大学这样的高校因为违纪就被集中查处,的确罕见,以至于在舆论场传播中引发高度关注。 相比集中查处带来的错愕,公众难以用惯常经验所解释的是,此次中国传媒大学上头条的原由,并非人们传播中误以为的腐败,而仅仅是违纪。根据通报,该校问题集中在违规使用公车、利用职权套用相关单位的豪华车,变相占有超规格的办公室、大吃大喝等违反八项规定方面。 这在公众看来,不过是“小问题”——所谓小问题,是相对于公众所看到的高校腐败普遍存在的大问题而言——从已知的信息中,高校腐败更容易出现在土建、招生、科研经费等方面,这些领域“油水大”,涉及的金额多,腐败情况易发生。但现实情况是,最为可能发生的大腐败,反倒没有出现在这次“塌方违纪”身上。于是,面对这次并不符合正常理解逻辑的查处,一些人给予了自以为恰当的解读或者是揣测:中传的腐败真的就这么轻微?或者这是高校反腐中所要的效果,小惩大诫? 这些揣测外界很难说得清。但倘若我们换个角度去审视这次查处,也许与想象的不太相同,但实际上更合情合理。记得此前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表示,社会对高校的要求标准更高,标尺更严,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象牙塔内和科学殿堂中的违法乱纪、贪污腐败行为。而纵观高校的腐败,几乎涉及到高校所有关键领域和环节,无论是招生还是土建,物资采购或者是科研经费。相比于这些,“八项规定”所限制的是,尽管看上去是小细节,但亦是底线,它涉及到高校管理者的权力监管和限制。倘若这条底线失守了,那么其他的大腐败便会顺其自然地发生。于是,从八项规定入手查高校违纪腐败,更能起到“釜底抽薪”的反腐效果。 这是反腐的初衷,但在腐败多发的高校领域,仅仅依照“八项规定”来反腐,通过违纪的查处来警示腐败,是不够的。业已发现的高校腐败中,“窝案”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有媒体梳理,近两年发现的高校腐败中,有半数呈现出长期、分多次腐蚀经费的特点,涉案人多为“夫妻搭档”“师生同伙”等,而中传集中违纪,又让公众看到了学校管理层的集体问题。这显然不只是坚守底线就能做到的,必须对高校的管理进行深度改革,方向应当集中在学校管理层的监督与限权之上。要明白,凡是存在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的地方,都会存在滥用的可能性,高校更不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