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出台文件保障律师履职 律师进出法院免安检 中新网天津9月29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市高级法院、天津市司法局29日共同颁布《关于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律师进入天津市各级法院(含派出法庭)一般免予安全检查,出示律师执业证后即可进入。 天津市高院副院长张勇称,法官与律师处在同一法律职业共同体下,免予安检不仅体现了对律师的尊重,也为律师进入法院提供了实际便利。 此次天津出台的《意见》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核心,强调了对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知情权、阅卷权、发表辩护代理意见权、调查取证权等重点权利的保障,并从审查处理期限、书面或口头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方面,要求全市各级法院为律师阅卷、更衣等履职行为提供便利。 该《意见》注重可操作性,确保内容务实管用。针对律师群体反映强烈的安检、开庭时间、流程告知、调查取证等突出问题,都给出了具体回应,很多条款采取具体到工作日或具体部门的方式作出规定,确保避免争议、落实到位。 为加强对律师人身安全保护,《意见》规定,审判活动中律师遭遇当事人及其亲属等人员谩骂、侮辱、围攻时,法官及司法警察应当立即制止,情形严重的要给予相应处罚。 此外,《意见》中还提出了法官撰写判决书要对律师辩护代理意见予以明确回应、法官和律师要共同遵守庭审礼仪等原则要求,体现出对律师职业的尊重。 《意见》中提出要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对损害司法权威的行为要依法给予处罚。法官发现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时,应当通过本院纪检部门及时向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反馈;律师对于法官的违法违纪或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可直接向法院纪检部门或者通过司法局、律师协会向有关法院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