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原标题:中国税务学会召开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研讨会 税收改革是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11月30日,中国税务学会召开“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回顾与展望税收学术研讨会”,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税收工作的成就,从税收理论的角度进行专题研讨,为进一步推进税收现代化献计献策。 研讨会分为税收改革与发展、税制改革、增值税改革、所得税改革、税收征管改革、纳税服务改革等多个专题。 中国税务学会会长钱冠林在会上介绍,以1978年为起点到现在,中国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税收工作同其他各项工作一样,也是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不断前行。 钱冠林介绍,1979年到1981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一系列基本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并实行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1983年起,从中国国情出发,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1984年10月,全面实施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从而实现了以税收为标志的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改变。这一阶段的税收改革,逐步扩大了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充分发挥了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对促进对外开放、发展经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9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税制改革,确定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货物和劳务税制,改革了所得税制,调整了其他税收,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制。同时,还进一步推进了税收征收管理改革和税务机构改革。这些改革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加强宏观调控,调动“两个积极性”,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改革不断深化。眼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税收改革也迈上了新的台阶。 钱冠林指出,回顾40年改革开放的过程,税收改革始终站立潮头。改革开放为税收改革发展创造了广阔的舞台,税收改革发展又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强的支持和保障。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了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的作用。 厦门大学教授邓力平表示,40年来,税制改革始终是改革开放全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关键节点上发挥了独特作用。改革开放初期涉外税制的依法启动,之后的分税制改革、企业所得税制两法合并、营改增全覆盖试点,直至今天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各项新举措,回首路程,历历在目,感受能量,仍在路上。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指出,中国自1979年引进增值税,到现在已经走过了40年的历程。增值税从建立到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产品税和增值税并存阶段、“生产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阶段、“消费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阶段以及增值税扩围阶段。增值税收入规模在不断扩大,计税方法在不断完善,征税范围也不断扩大。整个改革是渐进性的,这无疑是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良策。尽管增值税制度目前不是尽善尽美,但从中长期来看,中国的增值税一定会成长为一个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规范税种。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认为,在现代复合税制体系中,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消费税等税种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引导生产和消费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按照“调节有度”的原则处理好“税收中性”与税收调节的关系。除消费税征收范围和征收环节的改革外,应继续深化资源环境税费体系的改革。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丁芸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征管取得了长足发展,不但保证了税法的贯彻执行,也切切实实保证了税收收入的平稳较快增长。然而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及大数据的发展为税收征管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适应新时代要求,税收征管也必须把握“税收法治”、“税收共治”的理念,在数据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对传统的征管模式进行创新,从而促进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