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权威专家:绝不能因为社保费负担给民营企业带来压力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社会保险费用征收体制改革相关问题进行回应。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之后,社会有不少担忧: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会不会增加,此前一些企业按照低缴费基数缴费,会不会被清查、追缴等。对此,相关负责人再次明确,改革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中央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有着怎样的重大意义?如何降低企业的担忧?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相关部门还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专家: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社保,更高效更精确 作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规范征缴管理,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收成本,优化缴费服务,增强参保缴费人获得感,实现社会保险资金安全、可持续增长,为降低社保费率创造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告诉中国之声:“原来社保部门专门有一套人员机构在负责征收,划到税务部门之后,它就和税收的征管连在一起了,大量节约征收成本。同时,通过划转到税务部门进行征管之后,可以进一步促进社保费安全可持续的增长,同时体现出征用分离,有利于发挥税务部门征管的优势和社保费管理的优势,这样也符合分权制衡的原则,也便于整个资金的管理,来实现有效的监控和制衡。” 按照现行政策,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缴纳社保费的基数为员工上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数。缴费基数设有上下限,上限为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该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平均工资的60%。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征管主体改变之后,由于税务部门更全面掌握企业的各项财务数据,可以使得社保的征缴更加精确。 “此前社保经办部门的征缴,由于没有企业财务信息档案,征缴方面没有可靠的信息基础,很难强制征缴。税务部门掌握着企业的收入、利润等基础性财务信息,再确定社保缴费基数以及参保人数,具有很强的征缴能力。”董登新介绍称。 相关部门:社保征收原有政策保持不变,不增加企业负担 对于一些企业担心实行税务征收增加企业负担的问题,实际上,在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经明确要求“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当前各地征收体制改革工作正处于准备阶段,社保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着力于做好衔接工作,积极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并在改革工作中坚持只变更征收主体,原有政策继续保持不变的基本原则。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这相当于给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一方面稳定现有的社保费缴纳,负担不应该再有所提高,同时也进一步加快研究社保费的费率水平有多大的降低的空间,进一步减轻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负担,使他们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是在企业或者是个人能够承受力的这样一个水平上。” 根据2018年《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仅占27%。有评论指出,许多企业,尤其是实体中小企业,本身利润率就不高,社保费“实缴”将会吃掉企业本来就不多的利润,抽掉企业投资和经营现金流。对于员工而言,虽然从长远看,社保“多缴多得”对员工有利,但高额的社保费用,势必吃掉了员工目前工资很大一部分,这对于提振消费将造成负面影响。更让人担忧的是,社保费用若使企业不堪重负,企业将不得不向员工转嫁压力,对就业市场的稳定造成冲击。在这一背景下,有关部门开出“定心丸”,不仅挽回了市场信心,也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专家:适时降低社保费率决不能给实体经济带来压力 对于企业而言,眼下最为关心的,无疑是社保费率还有没有下降的空间。自2015年以来,我国先后4次降低社保费率,总体费率从41%降到37.25%,但目前社会保险的名义费率还是偏高。随着征管能力和效率的提升,整体降低费率有了更大空间。 为了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相关部门还将采取措施。四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统一社保费征收主体,将提高社保费征收效率,有利于促进各类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将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及职工缴费负担创造有利条件。 全国政协常委、财税专家张连起告诉中国之声:“无论税务部门还是社保部门,绝不能因为社保费的负担,给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企业带来压力,因为压力过大的话,甚至可能出现一些企业不能持续经营。因此要及时调整政策。转移过去之后,要适时降低名义的社保费率。我们还有类似的一些改革措施,绝不能采用一刀切,一定要照顾到企业的具体情况,同时要考虑民意反应。” 据了解,目前,各地税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等相关部门,正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开展征管职责划转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相关负责人表示,征管职责划转后,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密切协作,提高信息共享效率,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提升社会保险费征管水平;将进一步优化缴费流程、拓宽缴费渠道,联合探索关联业务“一站式”办理方式,切实降低缴费成本,提高缴费便利度,提升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