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一份起诉书,披露了晋中市委组织部原部长郭忠实的受贿行为。 公开简历显示,郭忠实生于1955年5月,山西省山阴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山西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仕途履历从未离开过山西,1997年至2006年间,历任阳泉市市长助理,阳泉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阳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06年至2011年间,任晋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之后调任山西省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2014年8月,山西省纪委通报:郭忠实在担任晋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郭忠实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此前也有媒体披露,郭忠实涉嫌“买官卖官”,当地一名刘姓女干部获得了提拔为正县级的推荐,“为让此事成行,刘拿了一个装有三万美金的信封,在郭忠实办公室送给了郭。”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公布的起诉书显示,郭忠实不仅“买官卖官”,还为煤老板“服务”。起诉书呈现了他利用职权为两位老板提供“服务”的行为。 第一位老板是寿阳县裕民煤业有限公司控股人章某。 据起诉书,2009年,在晋中市煤矿资源整合过程中,章某的寿阳县裕民煤业有限公司,被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因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煤矿较多,剩余补偿款未能及时分配到位。 为了能及早得到剩余补偿款,章某得知自己的朋友高某与时任阳泉市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某是老乡,且张某与时任晋中市委组织部部长郭某某(即郭忠实)关系不错后,就通过高某找张某,想请郭忠实帮忙,给寿阳县政府的领导打招呼,并承诺分别给郭忠实200万元、寿阳县政府领导100万元、张某50万元好处费。 张某遂告诉郭忠实,煤矿老板答应给郭200万元好处费。过了几天,郭忠实打电话告诉张某,已经跟相关负责人说了此事,并告知了这名负责人的电话号码。经过这名负责人等人的协调,章某陆续拿到了补偿款,其中,寿阳县煤管局从隐患排查款中垫付了1000万元。 2009年下半年,章某交给高某100万元。之后,张某和高某在山西高速路晋中北口,将这100万元给了郭忠实。 第二位老板是阳泉同成建筑公司法人商某。 2009年4月,商某想在晋中市昔阳县西沟村,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将西沟村搬迁后非法采掘露天煤资源,但一直未能办成。商某找到张某,也想通过张托郭忠实帮忙,给昔阳县领导说情,让其能在昔阳县非法采掘露天煤资源。 之后,商某跟张某二人两次到晋中市找郭忠实,并商谈露天煤矿开办后产生利润可以分红。郭忠实说事情不太好办。通过郭忠实,商某跟张某认识了昔阳县一位县领导,在该名县领导帮忙批办露天煤资源期间,张某向商某提出给郭忠实100万元的好处费,商某答应。他从银行取出现金100万元,跟张某也来到了山西高速路晋中北口,送给郭忠实100万元。 不过,张某告诉郭忠实,这100万元是寿阳煤矿老板(即章某)给的剩余未兑现的好处费。由于规划等原因,商某也没有在郭忠实的帮助下,在昔阳县非法采掘露天煤资源。2014年11月,商某主动投案,交代了其行贿郭忠实的行为。 判决书显示,前文提到的章某、高某、张某、商某,均因涉嫌行贿罪被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