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府网站被曝泄露贫困户隐私后删除相关公告 专家:对底线应有共识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11月以来,媒体先后披露了安徽、重庆、湖北、江西等地政府部门官网在公示中存在大面积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情况。这些公示没有对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住址等个人信息作出必要处理。 个人隐私信息被公示的情况,尤其集中表现在贫困户和脱贫人员。根据媒体今年2月的报道,福建、江西、湖南、云南等地方政府官网都存在泄露贫困户个人隐私的现象,此后相关地方政府部门迅速进行了整改,数千条个人信息都被撤除。然而,日前有媒体爆出,仍有部分地区存在相应问题。 近日,有媒体在江西省某县人民政府官网检索到一则题为《该县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的公示》信息,该公示在附件中披露了该县多个行政村贫困户姓名、完整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所涉信息近一万条; 与此同时,湖北省某县人民政府扶贫办官网也被发现,在“通知公告”栏目的10余条公示中,存在大量泄露贫困户、脱贫户个人隐私信息的情况。其中去年底的一份公示中,将该县2017年脱贫对象的户主姓名及完整身份证号码一病公布,所涉信息超过6000条。 贵州省某县网站2017年3月10号发布《该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公告》披露了大量贫困户户主姓名、完整身份证号码;河南某县2017年初发布《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名单公告》中披露大量脱贫户姓名、性别、完整身份证号码、完整手机号码等信息。 昨天,记者查询发现,被媒体点名的网站都已删除了相关公告,随机查询了多地政府网站,也没有再发现类似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那么,具体到扶贫信息的公开,在倡导精准扶贫、大数据扶贫和加强扶贫信息公开力度的今天,什么算个人隐私?恰当公开的方式是什么?公开范围又该有多大呢?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丛虎告诉中国之声记者,虽然目前关于政务信息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涉及到个人信息,公共部门在信息公开时还是要有基本的底线,“对什么是政务信息,要有一个基本的界定。的确,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有一点我相信大家可以认同,公共部门的信息只要不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商业机密,都应该公开。至于政务信息中,要有一个基本的底线。你的政务信息是公共部门的,但你对被扶贫人、贫困户的扶贫公开涉及到个人,这显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而属于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权,是个人基本权利,所以这个底线应该还是要遵守的,公布的时候要经过适当的处理。 当记者问到,应该如何解决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和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矛盾时,王从虎表示,相比较而言,公民的基本权利价值排序更高,“公民的隐私权和他接受政府的扶贫资助相比,显然我们都能认知到,公民的基本权利价值排序更高,其次才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这是一层意思。第二层意思是,我觉得也可以采取这样一种方法,即真实信息的记录肯定要在政府的各种登记簿里真实地记录,如果有人对真实情况存疑,可以去申请,可以查到真实信息,而并不一定完全向社会公开。” 除此之外,王从虎还告诉中国之声记者,乡精准扶贫这样的政务信息应该公开到什么程度,需要国家层面有一个统一的更详细的操作标准,“应该有一个设立。随着我们精准扶贫的力度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而且相关利益人呼声愈来越高,我们在强化扶贫的同时更应该强化公开透明度。这就急需要呼唤标准化:到底公开到什么程度,怎么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可以考虑一些地方先试先行,做一些地方的标准,条件成熟后可上升到一个更高层次,如省一级或国家层面,成为信息公开的标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丁飞编辑:冯志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