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解局】犯鸿茅药酒者,怎能虽远必诛?! 现实永远比小说精彩。 谁能想到,那个我们无比熟悉的、长期霸占各大电视黄金广告时段的鸿茅药酒,竟会因为一场“诡异”的跨省抓捕,身处舆论漩涡。 更drama(戏剧)的是,这个近日广受各界质疑的公司,竟然还在收割荣誉。媒体报道,4月13日,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鲍洪升,荣获2017内蒙古年度十大经济人物。 哦,事情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抓捕 事情的来龙去脉,相信大家都已经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得比较清楚了。 16日晚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对这一事件作出了回应,称,要求内蒙古责成鸿茅药酒就虚假广告问题作出解释。并且,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长话短说。 2017年12月19日,广东医生谭秦东在某APP上发布了一篇帖子,标题是《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 标题都这么猛了,内容自然也差不到哪儿去。一开始,就援引多地食药监部门的通报和媒体公开报道,鸿茅药酒存在夸大宣传、曾被责令停售的问题。并且,鸿茅药酒虽然含有67种中药材,但其中“不乏何首乌、附子、乌药、半夏之类的常见的毒性中药材”。 最后,帖子还对该酒在“适应症”一项中标注的,对动脉硬化、冠心病、心肌梗塞、脑血栓、前列腺增生、脱发白发等症状适应的细节,表示质疑:能够“治疗”这些“疾病”的结论是如何得来的? 对于这位谭医生的出发点,我们不好多加揣测。不过,目前可以肯定的是,他显然没有想到,在只有5个粉丝,仅收获2241阅读量的这篇帖子,竟为自己招致牢狱之灾。 约20天之后,谭秦东“遭殃”了。2018年1月10日晚上6点多,谭秦东在自家小区楼下被凉城县公安局便衣民警带走。1月25日,谭秦东的家属收到一份《逮捕通知书》,上面写到,谭秦东因“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在凉城县看守所。 当然,人家凉城公安局也并不是“师出无名”的。媒体报道,2017年12月22日,他们是接到过鸿茅药酒的报案的: 近期多家公众号对“鸿茅药酒”恶意抹黑,甚至宣称鸿茅药酒是“毒药”,大肆散播不实言论,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总金额达827712元,造成公司销量急剧下滑,市场经济损失难以估量,严重损害公司商业信誉。 介入 凉城县公安局的介入是迅速的。 去年12月22日接到报案,今年1月2日立案侦查,得出结论:谭秦东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此,凉城县公安局于1月10日对嫌疑人谭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月25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其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但相信但凡是正常人,都能看出这其中多有存疑之处。 比如: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从犯罪的构成要件来看,“侵害商品声誉罪”必须在主观上出于故意损害商品声誉的目的;从犯罪结果来说,必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后果。否则,就是一般的名誉侵权案件,属于民事纠纷。这是公权力是否可以介入的重要分界线,也是警惕“民事纠纷刑事化”的重要立论点。 阅读量只有2241的网文,是如何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呢? 我们不得知,凉城县公安局似乎也没给出确凿的证据。不过,他们聘请了一家名为丰镇兴丰的会计师事务所做鉴定,最后得出鸿茅国药(鸿茅药酒的生产公司)因受到毁誉影响被退货造成的损失为1377155.79元。 存疑的地方,显然不止这一处。比如,备受质疑的鸿茅药酒这期间竟然毫发无损。 前面已经提到,媒体曾多番质疑鸿茅药酒含有有毒的中药材,难以证明广告中“每天两口,健康长寿”的宣传语,但鸿茅药酒的生产、销售、宣传依然长盛不衰。 铺天盖地的广告也颇值得怀疑。有媒体统计,十年来,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10省市18次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但今年3月8日,内蒙古食药监局还发文称,“鸿茅药酒广告符合《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有关规定”。 也差不多是在收获质疑的同时,鸿茅药酒也收获了大量的政府荣誉——“古法酿造工艺”入选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百年鸿茅品牌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鸿茅商标“荣升”为“中国驰名商标”,鸿茅中医药酒文化入选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政商 或许有一点能够解释政府为什么对鸿茅药酒如此厚爱。 2016年乌兰察布市凉城县(鸿茅药业所在地)政府工作报告显示,鸿茅药业五年上缴税收1.6亿多元,其中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完成税收近6000万元。在这样的纳税大户面前,保护地方重点企业,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甚至是出动警察跨省抓捕也就顺理成章了。 对于这一猜测,鸿茅药酒对媒体表示,“这个事情是警方去做的,我们没办法回应”。但是,谭秦东的妻子却发现,前往广东抓捕的人员当中就有鸿茅药酒的人。 其实,企业要生存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政商环境,企业和政府部门保持良好沟通,或者政府部门为企业提供良好公共服务,都是应该的,而且是必须的。但有时候却存在一种误解,认为只要做生意就必须与政府和官员搞好关系。潜台词是,离开权力的支持,生意很难做大。进一步来说,生意即使出了什么岔子,有政府撑腰的话,也能趟得过去。 平心而论,这不是新现象: 2008年,河南未来农业公司董事长吴振海涉嫌非法集资6.1亿元被拘捕,很多受骗人就要求地方政府承担责任。原因是吴的公司获得了政府颁发的各种荣誉,多名官员曾到公司调研,帮助解决其所面临的征地、信贷等各种“难题”; 2014年媒体曝出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县委、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请求”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胜取保候审。理由是如果不放人,会影响企业发展; 更近一点,我们去年还写过,邯郸市一网民因为吐槽一家医院的食堂难吃,就被当地公安抓捕。 这不由地让我们为一些地方的政商关系感到担忧。 对于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亲”“清”的二字方针。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简单来说,积极政商关系的构建,既需要官商保持正常的联系和交往,又要使官商各安其道并行不悖,真正做到有交集而无交易。 隐忧 在这个意义上,岛叔不禁产生一丝隐忧。 如果凉城县警方是基于鸿茅药酒在地方经济中的重要性,才实施跨省抓捕的话,显然不止是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更是肤浅地理解了“亲”“清”的政商关系。 今天,政府可以动用公权力来抓捕所谓的造谣者,明天就可以动用税务、工商来挤垮所谓的竞争者。这不是对地方企业的保护,而是对地方法治环境的戕害。毕竟,营商环境最根本的保证还是法治。 相比警方的积极,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持有谨慎的态度。1月25日,检察院作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要求凉城县公安局调查谭秦东文章发布后,是否还存在其他因这篇文章而取消订单的情形;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3 月23 日,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又作出《补充侦查决定书》,要求凉城县公安局对起诉意见书所提到的文章点击量和转发量是如何认定的等6 个方面进行补充侦查。目前,检察院仍未决定是否起诉。 或许,岛叔只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可是,鸿茅药酒背后的疑点却需要一一说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