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冼星海之女冼妮娜在父母的照片前参观。图/视觉中国 原标题:黄河大合唱遭恶搞家属将起诉 夸张的肢体动作、荒腔走板的演绎方式,一度流传于网络的恶搞版《黄河大合唱》,引起了曲作者冼星海后人的注意。 冼星海之女冼妮娜近日公开发声,称对于恶搞《黄河大合唱》者,将采取法律途径维权。昨日,冼妮娜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经典文艺作品的改编、二次编排应当有底线,她的维权之举,也是为了维护更多的文艺作品不被亵渎。 有律师指出,表演、传播自行篡改的文艺作品,或涉侵犯著作权,制作者及播出平台或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冼星海之女欲起诉维权 《黄河大合唱》作于1939年3月,并于1941年重新整理加工,由诗人光未然作词,音乐家冼星海作曲,以黄河为背景,歌颂抗战中军民坚强不屈的抵抗精神,痛诉侵略者的残暴以及沦陷区的深重灾难。问世数十年来,一直以多声部混合大合唱形式出现在演出场合,被称为现当代经典文艺作品。 不过,近年来,一些以《黄河大合唱》为基础,重新改编后冠以“恶搞版”字样的视频,出现在包括公司年会、大学晚会,乃至综艺节目,并在网络流传,引发关注。 近日,《黄河大合唱》曲作者冼星海之女冼妮娜,通过网络公开发声,对上述恶搞行为表达不满,并称将对其中涉及侵权部分提起诉讼。冼妮娜说,经典文艺作品是民族之魂,即便是改变也应该体现尊重,而不是戏谑与消遣。 1月28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评论文章称,“以恶搞经典作品的形式取悦观众,既不是传承经典,也绝非艺术再创作”。人民网则评论称,“除了谴责此类恶搞现象,还应该构建惩戒机制,对当事人依规处理。” 部分涉事视频已经下架 昨日,新京报记者在几家视频网站上搜索发现,一些以恶搞形式重新编排的《黄河大合唱》,依然存在于网络,其中播放数量高者,超过20万次。 在新浪视频上,一段显示为某公司年会、时长2分40秒视频中,出演人员均以民国时期着装形象出现,身后的大屏幕上,则播放着抗战时期的影像资料。 不过,看似正常的演出,在一名主演念完旁白后,画风突然转变。这些分别扮演合唱者、指挥员、钢琴家的表演者,在两名拉扯着写有“黄河”字样布条的人指挥下,开始以夸张的方式进行演绎。时而大幅度扭动身体,时而拿起刀、枪、喇叭等道具,以夸张的肢体动作进行表演,钢琴家则用虚拟演奏的方式,吸引观众注意。在表演最后收尾时,所有表演者突然集体摔倒。 值得注意的是,在喜剧类综艺节目《笑傲江湖》2014年4月14日的节目中,同样有选手以恶搞《黄河大合唱》作为参演节目。 节目开头,男性指挥者以较女性化的肢体动作登场,将筷子当作指挥棒。当现场演员合唱《黄河大合唱》时,尽管以原版歌声作为背景,但是嘴型张大,大幅度摇头,肢体动作夸张,引得台下观众哄笑。当唱到“黄河在咆哮、黄河在咆哮”一句时,表演者甩动头发,强化“恶搞”气氛。 新京报记者昨日晚间注意到,目前网传这一期节目以及相关片段均已下架。 ■ 对话 冼妮娜:对于经典作品应有起码的敬畏 今年78岁高龄的冼妮娜,从浙江省图书馆退休后,一直在家潜心研究父亲冼星海的生平和作品。在冼妮娜看来,经典文艺作品可以解读、重新编排,但是需要有底线。而针对这一事件发声,是为了维护更多的经典作品不被亵渎。 “经典作品不容亵渎” 新京报:怎么注意到恶搞版《黄河大合唱》? 冼妮娜:平时我是不上网的,注意到这些恶搞行为,是有音乐界的朋友看到后发给我看。有一些截屏的图片,还有一些片段。 新京报:看到之后心情怎么样? 冼妮娜:非常气愤,非常愤怒。不光是我,一些父亲生前的学生、朋友,看到之后甚至有气得一夜没有睡着的。这还是偶然发现的,不知道这些片段流传了多久,误导了多少人。 新京报:为什么会对这些恶搞片段反应强烈? 冼妮娜:我们这一代人,对于《黄河大合唱》是非常热爱的,发自内心的热爱,到现在我听到,还会热泪盈眶。这组歌曲,是民族之魂。抗战时期的八路军在敌后坚持抗战,曲中也描绘了全民浴血奋战的情形,可以说这是千千万万的人,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胜利。 父亲生前非常喜欢这部作品,甚至可以说是以此为傲的。在他看来,音乐就是投入到抗日战场的武器,音符就是射向敌人的子弹。这样的经典作品,是不容亵渎和戏谑的,为什么要去恶搞?作为一个中国人,应当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和平与安定。 新京报:希望能够制止这种恶搞经典的现象? 冼妮娜:主要是网上一些恶搞片段里,有一些明星观看后作出肯定的评价,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在我看来,对于经典作品应该有起码的敬畏。我自己没有去制止这种缺乏敬畏、恶搞经典现象的能力,希望通过媒体发声,反映一下这个问题,表达自己的态度。 “恶搞危及严肃文化” 新京报:就这种现象发声的诉求是什么? 冼妮娜:希望相关视频网站下架这些作品,公开道歉,对于其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我也将诉诸法律,通过法律进行制裁,也是一种警示。 新京报:实际上近年来,恶搞经典的现象很普遍? 冼妮娜:因为消费经典的成本太低,才会导致这种践踏底线的行为普遍出现。 新京报:有人说,这些恶搞行为实际上是对经典的一种另类推广? 冼妮娜:无论怎么去解读、重新编排经典作品,都要建立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不能为了吸引眼球而践踏。这种恶搞、消费经典的行为,可能短期看没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是长此以往,会导致严肃文化的缺失,对于社会风气也会产生不良影响。 新京报:因此这一次发声,不仅仅是针对《黄河大合唱》一部作品? 冼妮娜:不光是对《黄河大合唱》一部作品,借这个机会,也想呼吁维护好、继承好其他的民族经典作品。 ■ 律师说法 恶搞涉侵权上传者、平台或担责 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亚春称,恶搞经典作品,或涉民事和行政违法。其中,恶搞者歪曲、篡改经典文艺作品的行为,侵害了作品的完整权,而表演这些随意篡改后的作品并在网络传播,则侵害作品的表演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制作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经济上的民事赔偿以及赔礼道歉等。此外,作为视频平台,其管理者如果明知是侵权作品,仍然不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也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