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运输“双排车”9月21日起禁行高速公路 本报讯 (记者 曹政)昨天,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将综合采取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加强对车辆运输车生产、改装、销售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通过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车辆运输车违规运营现象。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9月21日起,运输车中的“双排车”将全面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方案显示,2016年9月21日起,严禁运输车中的“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所谓“双排车”,也就是指上下两层均双排装载或上层双排装载下层单排装载,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上下单排装载,以及尾部装载的乘用车至少有一轴装载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以内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过渡运行。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将加强路面联合执法,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双排车”一律劝返;拒不听从劝返的,依法处罚并强制卸载。 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昨天也联合下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根据这一方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和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 |